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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婚姻调查机构:离婚协议夫妻财产划分改变比例可能吗
点击次数:24 发布时间:2025-02-28 16:44:20

一、离婚协议夫妻财产划分改变比例可能吗


夫妻间在离婚协议中重新划分财产比例的可行性


在涉及到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划分问题上,以下情况是可以申请修改协议内容的合法依据:


首先,如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过程中确实发生了欺诈、威逼以及胁迫等违背公序良俗及法律规定的不当行径,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撤销此项财产分割协议;


其次,自协议离婚生效之后,若双方发现任何一方在此前曾经有过故意隐瞒、非法转移、擅自变卖、恶意毁损或心存挥霍夫妻共有财产之行为,都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审查并分配合法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夫妻共有


财产;

最后,如果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后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来制造夫妻共同债务,意图以此名义侵犯他人权益,使得自身有机会侵吞夫妻共有财产,那么也有权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力求再次审查并决定如何合理地分配所有者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协议夫妻债务需要公证吗


在离婚协议中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进行明确划分与说明,公证并非不可或缺的步骤环节。站在法律视角审视,只要离婚协议由两位当事人真诚表达各自意愿,且其条款内容并未违背法律对强制性规范的明文规定,便可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公证却能进一步提升该协议的证明力度以及公众信任度。


然而,若涉及到债务承担责任的问题,即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有过明确约定,亦无法对抗善意第三方的权益主张。换言之,倘若债权人并不知晓夫妻间有关债务承担的具体安排,仍然有权利向夫妻双方同时提出偿债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协议夫妻共同债务一人一半如何偿还


若在离婚协议书上商定了共同负债需由当事双方各负担一半的话,其偿还方式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状况:


首先,倘若该笔债务具有明确的分割性,例如已经有明确的份额规定或者债权人已同意分别承担,那么双方便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的份额各自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其次,若该笔债务无法明确划分出各自份额,那么双方便需要进行协商,拟定还款方案,例如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债务责任,然后逐步在一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完毕。此外,若其中一方实际清偿的债务数额超出了其应当承受的部分,则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追索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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